融合检察履职 助力乡村振兴
为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和韶关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跟“百千万工程”步伐,找准检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口,近日,乐昌市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乐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依法能动履职,树立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方案》分为7个方面共计20条,从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党建纵向联动作用、维护农村安全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守护农村民生民利、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加大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等方面,对乐昌市检察院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方案》强调,全院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积极延伸检察监督领域,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责任使命,全力维护农村治安稳定,增强农村群众的安全感。
下一步,乐昌市检察院将抓实乡村振兴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进《方案》全面落实,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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