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促执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浈江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执前协调,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实现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多赢。
2023年2月,某物业公司与罗某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遂将罗某诉至浈江法院,该案经一审、二审后,法院判决被告罗某、第三人建筑公司向物业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175243.4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罗某和建筑公司仍未
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原告物业公司便向浈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物业公司了解到因工程款一直未收到,物业公司经营出现困难,工人工资支付都难以保障。如何更快捷执行到位,确保物业公司能够尽早收到工程款,避免企业经营受到影响,成为执行法官的当务之急。考虑到该案当事人都是从事建工行业的企业,如简单依据判决内容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不仅会增加涉案企业双方诉累,还可能会影响企业今后的合作与发展。
执行法官在仔细研判案情后第一时间召集案件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就当事人目前存在的纠纷难点,站在法律的角度为当事人进行细致耐心的分析和讲解,并告知被执行人,若直接对被执行人或公司采取强制措施,不仅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还会对被执行人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案件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因本案涉及支付工人工资问题,浈江法院通过开设的绿色通道,迅速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案件仅用6天便执行完毕。案件及时执结,既未影响被执行人建筑公司参与招标,又解决了物业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企业对浈江区法院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能充分考虑企业现实发展需要,在充分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有效化解纠纷的做法表示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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