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钥匙放门口?小心失窃
你的备用钥匙还放在家门口或窗户上吗?很多人为了省事将自家钥匙藏在家门口的某个角落,殊不知,这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近日,始兴法院依法审结这样一起盗窃罪案件。
年仅二十多岁的刘某,曾因犯偷越国(边)境罪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刘某结识了一男子,在交谈过程中,刘某无意间得知对方家里将备用钥匙放在窗户上,于是产生了盗窃的念头。2023年6月某天,刘某乘车到达被害人钟某家,顺利在钟某家窗户里找到钥匙后,开门进入屋内并盗走现金3000元。从屋内出来时,刘某刚好碰到屋主的小儿子放学回家,还若无其事地和对方打了个招呼,随后搭乘的士车离开现场。当天夜里,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从轻处理。据此,始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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